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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来源:延津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8-01 11:36:21 浏览量:140 字号:

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延津县统计局

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球探足球比分_360足球直播-【唯一授权牌照】@: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球探足球比分_360足球直播-【唯一授权牌照】@: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3〕8号)新乡市人民政府球探足球比分_360足球直播-【唯一授权牌照】@: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政〔2023〕10号)延津县人民政府球探足球比分_360足球直播-【唯一授权牌照】@: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政〔2023〕37号)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新乡市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在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我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530日,政府成立了延津县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由2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按照“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延津县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参与普查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我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的新进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延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借鉴历次普查经验,提升工作标准,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科学规范实施普查。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的方式,通过对我县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不重不漏、找全划准普查对象。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合并生成底册信息,采取普查对象网上填报和普查员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入户登记相结合的方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推进实施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普查工作质效。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了统计现代化改革,为统计工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做出了有益实践。

四、确保数据质量

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设立普查质量管理小组,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实行普查员工作日志,使普查数据有据可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坚持各级联动审核普查数据,全方位做好数据监测分析,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及时核实消除数据差错,严格开展数据质量检查,确保过程数据质量。针对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等重点环节开展全面督导调研,精准指导解决普查问题,切实提升普查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

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6890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62.4%,从业人员80280人,增长32.7%;个体经营户19257个,从业人员58989人。总体来看,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


 

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延津县统计局

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

 

根据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6890个,比2018年末增加2647个,增长62.4%;产业活动单位7520个,增加2626个,增长53.7%;个体经营户19257个,增加5826个,增长43.4%(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6890

100.0

  企业法人

5178

75.2

  机关、事业法人

389

5.6

  社会团体

45

0.7

其他法人

1278

18.5

二、产业活动单位

7520

100.0

第二产业

1645

21.9

第三产业

5875

78.1

三、个体经营户

19257

100.0

第二产业

1779

9.2

第三产业

17478

90.8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238个,占32.5%;制造业826个,占12.0%;建筑业704个,占10.2%。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312个,占38.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812个,占14.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322个,占12.1%;(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6890

100.0

19257

100.0

农、林、牧、渔业*

243

3.5

924

4.8

制造业

826

12.0

1053

5.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2

0.6

80

0.4

建筑业

704

10.2

678

3.5

批发和零售业

2238

32.5

7312

38.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77

2.6

2322

12.1

住宿和餐饮业

54

0.8

2054

10.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0

2.0

295

1.5

房地产业

134

1.9

108

0.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14

7.5

968

5.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66

3.9

72

0.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4

0.5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3

1.2

2812

14.6

教育

367

5.3

111

0.6

卫生和社会工作

429

6.2

199

1.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9

1.3

269

1.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46

7.9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合计数包含采矿业和金融业单位数量,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0280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6149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8158人,占47.5%;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42122人,占52.5%。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8989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7185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7244人,占33.9%;批发和零售业11579人,占14.4%;建筑业10308人,占12.8%。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6236人,占27.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3164人,占22.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291人,占14.1%(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80280

36149

58989

27185

农、林、牧、渔业*

831

270

2243

506

采矿业

49

8

-

-

制造业

27244

12677

4450

186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95

231

515

217

建筑业

10308

2389

2741

454

批发和零售业

11579

6071

16236

874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76

536

13164

4477

住宿和餐饮业

443

267

4148

261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05

558

1293

669

金融业

101

45

-

-

房地产业

1610

803

327

17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193

1524

3092

107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967

841

325

16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04

167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194

553

8291

4972

教育

6973

4851

433

310

卫生和社会工作

3439

2124

590

35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83

402

1141

58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186

1832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6.9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7.35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9.58亿元。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27.0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40.17亿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6.91亿元。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41.3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222.56亿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118.82亿元(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86.93

227.08

341.38

农、林、牧、渔业*

2.12

0.23

3.13

采矿业

0.09

0.00

0.10

制造业

177.59

90.37

178.0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4.24

39.04

9.58

建筑业

25.89

10.80

35.61

批发和零售业

37.12

12.92

70.5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08

1.04

6.25

住宿和餐饮业

0.71

0.38

0.8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35

0.28

2.17

金融业

121.55

-

2.78

房地产业

45.49

36.77

12.5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1.36

23.22

8.9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16

0.72

4.3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25

0.25

0.8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98

0.30

1.58

教育

13.72

2.91

1.99

卫生和社会工作

16.66

5.34

0.8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73

0.12

1.2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03.84

2.39

-

注:1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2、表中法人单位负债合计数不含金融业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延津县统计局

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

 

根据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870个,比2018年末增长19.7%;从业人员28088人,比2018年末增长21.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854个,占98.2%;港澳台投资企业3个,占0.3%;外商投资企业4个,占0.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27522人,占98.0%;港澳台投资企业42人,占0.1%;外商投资企业437人,占1.6%(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70

28088

内资企业

854

27522

外商投资企业

4

437

其他统计类别

12

12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制造业826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2个,分别占94.9%和4.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9.9%、9.7%和8.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27244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95人,分别占97.0%和2.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食品制造业,纺织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1.8%、10.2%和9.9%(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70

28088

农副食品加工业

54

2781

食品制造业

49

330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6

553

纺织业

43

2882

纺织服装、服饰业

48

139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4

72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52

851

家具制造业

28

501

造纸和纸制品业

24

397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5

55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9

23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50

1862

医药制造业

9

794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9

131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86

224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

101

金属制品业

75

2299

通用设备制造业

84

1867

专用设备制造业

42

838

汽车制造业

5

89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7

80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6

771

其他制造业

7

89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1

341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4

189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7

497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

78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1

220

注:表中合计数包含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单位数量和从业人员,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1.9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3.8%;负债合计129.4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4.0%。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7.74亿元,比2018年增长51.3%(详见表3-3)。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31.92

129.41

187.74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09

0.00

0.10

农副食品加工业

43.23

30.11

39.72

食品制造业

14.16

5.75

15.72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48

0.38

1.87

纺织业

7.33

3.45

11.61

纺织服装、服饰业

1.72

0.33

4.26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16

0.02

0.2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55

0.21

3.14

家具制造业

0.73

0.09

1.79

造纸和纸制品业

0.92

0.18

1.37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97

0.32

2.33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30

0.08

0.64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25

0.87

0.39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48

11.41

23.59

医药制造业

11.09

5.65

8.42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7.35

3.64

8.0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1.57

5.35

13.16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82

0.61

1.01

金属制品业

11.12

4.88

11.49

通用设备制造业

13.02

7.42

11.83

专用设备制造业

2.74

0.86

3.42

汽车制造业

0.11

0.03

0.2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05

0.01

0.0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86

2.24

3.2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0.11

4.11

2.99

其他制造业

0.44

0.10

0.57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3.67

2.22

6.27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37

0.04

0.69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0.72

29.65

7.7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55

4.11

0.8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8.97

5.27

1.01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小麦粉

万吨

54.72

食用植物油

万吨

5.04

速冻食品

万吨

2.27

万吨

4.04

印染

万米

2711.22

复合肥、复混合肥

万吨

14.17

合成洗涤剂

25.75

塑料制品

2.04

起重机

万吨

1.81

液压元件

4.55

水泥

万吨

67.84

电动机

兆瓦

132.09

电子元件

412530.19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704个,比2018年末增长306.9%;从业人员10308人,比2018年末增长63.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1.4%,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4.0%,建筑安装业占14.9%,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9.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43.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6.2%,建筑安装业占10.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0.3%(详见表3-5)。

3-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04

10308

房屋建筑业

221

4447

土木工程建筑业

169

2698

建筑安装业

105

1067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09

209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8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1.7%;负债合计10.8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69.6%。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61亿元,比2018年增长120.5%(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5.89

10.80

35.61

房屋建筑业

9.11

4.03

13.95

土木工程建筑业

11.44

5.19

11.01

建筑安装业

1.82

0.38

3.41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3.53

1.21

7.24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球探足球比分_360足球直播-【唯一授权牌照】@: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延津县统计局

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

 

根据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238个,从业人员1157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9.2%和107.9%。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22.7%,零售业占77.3%。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24.1%,零售业占75.9%(详见表4-1)。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238

11579

批发业

507

2796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92

57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2

227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5

19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2

6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3

120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90

105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48

240

贸易经纪与代理

5

21

其他批发业

70

299

零售业

1731

8783

综合零售

879

446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00

454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36

117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79

368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1

108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30

65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05

52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03

63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78

39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12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5.81%;负债合计12.9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13%。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58亿元,比2018年增长102.40%(详见表4-2)。

4-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7.12

12.92

70.58

批发业

16.73

8.41

32.63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7.77

4.62

12.6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0.55

0.13

2.0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0.41

0.11

0.8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13

0.04

0.3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12

0.70

1.48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4.91

1.96

9.6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0.75

0.46

1.61

贸易经纪与代理

0.06

0.01

0.11

其他批发业

1.03

0.38

3.95

零售业

20.39

4.51

37.96

综合零售

9.34

2.06

18.96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21

0.24

1.90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00

0.43

4.6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20

0.28

1.9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15

0.03

0.4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96

0.28

3.55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76

0.61

2.33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32

0.36

2.5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45

0.23

1.70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74个,从业人员186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4.7%和127.0%(详见表4-3)。

4-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74

1864

道路运输业

136

1505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5

55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5

172

邮政业

8

1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8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59.7%;负债合计1.0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40.6%。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25亿元,比2018年增长150.0%(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88

1.01

6.25

道路运输业

2.89

0.49

4.48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24

0.14

0.36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0.69

0.13

0.62

邮政业

2.05

0.25

0.79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4个,从业人员44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45.5%和48.2%。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2.2%,餐饮业占77.8%。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7.2%,餐饮业占62.8%(详见表4-5)。

4-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4

443

住宿业

12

165

一般旅馆

10

145

餐饮业

42

278

正餐服务

36

253

其他餐饮业

6

25

注:表中合计数和住宿业包含旅游饭店、其他住宿业单位数量和从业人员,因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091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5.3%;负债合计3791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2.6%。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247万元,比2018年增长30.2%(详见表4-6)。

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7091

3791

8247

住宿业

4133

2893

2685

旅游饭店

92

30

129

一般旅馆

3973

2832

2401

其他住宿业

68

32

155

餐饮业

2957

898

5562

正餐服务

2754

804

4836

快餐服务

82

45

190

饮料及冷饮服务

49

9

98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8

1

135

其他餐饮业

65

39

303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38个,从业人员113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94.3%和569.4%(详见表4-7)。

4-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38

1138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4

2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38

32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6

78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6%;负债合计0.2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1.6%。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7亿元,比2018年增长189.6%(详见表4-8)。

4-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35

0.28

2.1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0.02

0.01

0.06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33

0.13

0.6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

0.15

1.45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34个,比2018年末增长71.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0个,物业管理企业79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7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4.3%、139.4%和75.0%。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610人,比2018年末增长68.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02人,比2018年末下降22.5%;物业管理企业987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6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07.9%和275.0%(详见表4-9)。

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34

1610

房地产开发经营

40

502

物业管理

79

987

房地产中介服务

7

60

房地产租赁经营

5

44

其他房地产业

3

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4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3.97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21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05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6.0%,下降43.2和77.3%。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6.7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4.5%。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50亿元,比2018年增长122.0%(详见表4-10)。

4-10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5.49

36.77

12.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43.97 

36.47 

10.79

物业管理

1.21

0.18

1.52

房地产中介服务

0.05

0.01

0.11

房地产租赁经营

0.14

0.04

0.06

其他房地产业

0.12

0.07

0.02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05个,从业人员414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32.2%和295.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9.0%,商务服务业占81.0%。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9.4%,商务服务业占80.6%(详见表4-11)。

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05

4146

租赁业

96

806

商务服务业

409

334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8%,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1.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2%,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0.8%(详见表4-12)。

 

4-1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505

4146

内资企业

499

4113

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6

3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1.3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59.2%。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4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9.62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3.7%和1054.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3.2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79.7%。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94亿元,比2018年增长113.3%(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1.36

23.22

8.94

租赁业

1.74

0.63

1.92

商务服务业

69.62

22.59

7.02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球探足球比分_360足球直播-【唯一授权牌照】@: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延津县统计局

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

 

根据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66个,从业人员196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9.3%和138.7%。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61个,从业人员194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25.0%和135.7%(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61

1942

研究和试验发展

7

31

专业技术服务业

60

1027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94

884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62.1%,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37.9%。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3.6%,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占6.4%(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61

1942

内资企业

162

1818

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统计类别

99

12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0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6.1%;负债合计0.7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2.0%。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1亿元,比2018年增长82.5%(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06

0.72

4.31

研究和试验发展

0.06

0.03 

0.11

专业技术服务业

1.14

0.36

1.16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85

0.36

3.0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34个,从业人员40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7.8%和58.4%。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个,比2018年末下降25.0%;从业人员23人,比2018年末下降8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81.7%;负债合计0.2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3.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88亿元,比2018年增长72.4%。

全县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99.9%。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9万元,比2018年下降99.9%。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1个,从业人员118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2.5%和63.6%(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1

1181

居民服务业

39

37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30

256

其他服务业

12

5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9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64.5%;负债合计0.30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7.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8亿元,比2018年增长23.2%(详见表5-5)。

5-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0.96

0.30

1.58

居民服务业

0.29

0.06

0.5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30

0.06

0.49

其他服务业

0.37

0.18

0.50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367个,从业人员697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7%和4.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02个,比2018年末下降12.7%;从业人员5174人,2018年末增长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5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9.8%;负债合计2.4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9.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9亿元,比2018年下降16.4%。

全县教育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67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1.8%。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09亿元,比2018年增长11.4%。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429个,从业人员343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1%和6.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23个,比2018年末增长22.9%;从业人员2907人,比2018年末增长5.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9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2.8%;负债合计0.3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039.7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81亿元,比2018年增长22.9%。

全县卫生和社会工作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5.7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3.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18亿元,比2018年增长15.3%。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89个,从业人员78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6.9%和78.4%。其中,企业法人单位79个,从业人员76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4.6%和118.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72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4.2%;负债合计0.1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85.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9亿元,比2018年增长55.5%。

全县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0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95.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02亿元,比2018年下降87.5%。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546个,比2018年末下降5.2%;从业人员5186人,下降25.7%。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3.98亿元,比2018年增长22.3%。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球探足球比分_360足球直播-【唯一授权牌照】@: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延津县统计局

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

 

根据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9,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7.1%。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1.1%;生物产业2个,占22.2%;新能源产业4个,占44.4%。绿色环保产业2个,占22.2%。

二、高技术产业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6个,比2018年末增长50.0%;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1%,比2018年末增长0.4个百分点。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91亿元,比2018年增长200.6%;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8.7%,比2018年提高4.0个百分点。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0.32亿元,比2018年增长204.8%;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15.0%。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2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2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3.7%和300.0%;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2.8%,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21.4个百分点。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19个,从业人员3508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35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1个,占3.4%;数字产品服务业39个,占12.2%;数字技术应用业144个,占45.1%;数字要素驱动业125个,占39.2%。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874人,占24.9%;数字产品服务业173人,占4.9%;数字技术应用业1191人,占34.0%;数字要素驱动业1270人,占36.2%。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3.24亿元,占31.3%;数字产品服务业0.73亿元,占7.1%;数字技术应用业2.27亿元,占21.9%;数字要素驱动业4.11亿元,占39.7%。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全县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4个,比2018年增长126.7%,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7.0%。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435人年,比2018年增长268.6%。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2.14亿元,比2018年增长239.7%。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9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2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176.1%和320.0%;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1.4%,比2018年增长7.4个百分点。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367个,从业人员304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3.9%和59.8%;资产总计5.30亿元,比2018年末降低43.6%。

2023年末,全县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34个,从业人员290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5.6%和66.7%;资产总计5.21亿元,比2018年末降低42.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06亿元,比2018年降低3.2%。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3个,从业人员13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5%和降低15.7%;资产总计0.09亿元,比2018年末降低65.6%;本年支出(费用)0.15亿元,比2018年下降19.1%。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球探足球比分_360足球直播-【唯一授权牌照】@: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5]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6]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7]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8]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9]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乡镇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延津县统计局

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

 

根据延津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分乡镇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6890个。位居前三位的乡(镇、街道)是:文岩街道3252个,占47.2%;榆林乡475个,占6.9%;塔铺街道451个,占6.5%。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7520个。按乡(镇、街道)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7-1 按乡(镇、街道)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6890

100.0

7520

100.0

文岩街道

3252

47.2

3525

46.9

潭龙街道

151

2.2

165

2.2

塔铺街道

451

6.5

494

6.6

东屯镇

246

3.6

272

3.6

丰庄镇

231

3.4

262

3.5

石婆固镇

285

4.1

316

4.2

王楼镇

351

5.1

381

5.1

僧固乡

346

5.0

364

4.8

魏邱乡

190

2.8

226

3.0

司寨乡

259

3.8

299

4.0

马庄乡

277

4.0

315

4.2

胙城乡

255

3.7

277

3.7

榆林乡

475

6.9

510

6.8

新乡市食品工业聚集区

34

0.5

31

0.4

新乡市纺织工业聚集区

87

1.3

83

1.1

 

 

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0280人,位居前三位的乡(镇、街道)是:文岩街道34214人,占42.6%;榆林乡6692人,占8.3%;新乡市纺织工业聚集区6303人,占7.9%(详见表7-2)。

7-2 按乡(镇、街道)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计

80280

36149

文岩街道

34214

16606

潭龙街道

1378

531

塔铺街道

4331

1715

东屯镇

3162

1171

丰庄镇

2764

1334

石婆固镇

1778

690

王楼镇

4017

2396

僧固乡

3259

1348

魏邱乡

2180

1015

司寨乡

2052

806

马庄乡

2266

1062

胙城乡

2012

852

榆林乡

6692

2172

新乡市食品工业聚集区

3872

1959

新乡市纺织工业聚集区

6303

2492

 

注释:

 [1]“规上”法人单位,指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